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定,且评定等级为C等及以上的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办法按内教基〔2005〕59号文件执行);
(3)报考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达B等及以上;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者;
(3)在报考中违纪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且还在处罚期内者;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者。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1日-13日。
(2)地点:本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报考。外市户籍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学生,可回户籍地报考,也可在本市报考;本辖区内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网上报名相关事宜,社会考生须持学历和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社事)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认可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参与报名。
(三)办理报名及信息报送
2016年我市首次实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方式。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内江市中考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6.139.188/zk2016.aspx)进行网上报名;社会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社事)局指定地点审核资格后,自行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报名信息采集与报名号编排等有关要求,按照《内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中考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县(区)于4月28日前将复核无误的报名信息库(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